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名稱 | 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南省駐馬店市汝南縣產業集聚區 | |||||
聯系人 | 年華陽 | 聯系方式(電話、email) | 0396-3596095 | |||||
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名稱是否是委托方?■是□否。 | ||||||||
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所屬行業領域 | C3770助動車制造 | |||||||
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是否為**法人 | 是 | |||||||
核算和報告依據 | 《機械設備制造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 | |||||||
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初始)版本/日期 | 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溫室氣體排放報告2020年1月18日 | |||||||
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較終)版本/日期 | 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溫室氣體排放報告2020年1月18日 | |||||||
排放量 | 按指南核算的企業法人邊界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 | 按補充數據表填報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 | ||||||
初始報告的排放量 | 4149.4325tCO2e | - | ||||||
經核查后的排放量 | 4149.4325tCO2e | - | ||||||
初始報告排放量和經核查后排放量差異的說明 | 無偏差,初始報告填報準確。 | - | ||||||
核查結論: 1.排放報告與核算指南以及備案的監測計劃的符合性; 基于文件評審和現場訪問,在所有不符合項關閉之后,核查小組確認: 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的排放報告與核算方法符合《機械設備制造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的要求的符合性; 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未納入碳交易核查序列內,暫未對監測計劃進行備案。故不涉及排放報告與已備案監測計劃符合性的核查。 2.排放量**; 2.1按照核算方法和報告指南核算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 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按照核算指南核算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只涉及二氧化碳一種氣體,其中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為540.66tCO2e,工業生產過程產生的排放為712.88tCO2e,凈購入電力消費引起的排放量為2896.3825tCO2e。排放總量為4149.9225tCO2e。 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核查確認的排放量如下: 源類別排放量(t)核查溫室氣體排放量(tCO2e)化石燃料燃燒CO2排放量540.66540.66工業生產過程CO2排放量712.88712.88企業凈購入電力隱含的CO2排放2896.38252896.3825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總量(tCO2e)不包括凈購入電力和熱力隱含的CO2排放1253.54包括凈購入電力和熱力隱含的CO2排放4149.92252.2按照補充數據表填報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 據現場核查確認,受核查方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所屬行業為助動車制造(3770),不在“71號文”要求填寫《補充數據表》的行業范圍內,故不涉及對配額分配相關補充數據的核查。 3.排放量存在異常波動的原因說明; 不存在異常波動。 4.核查過程中未覆蓋的問題或者特別需要說明的問題描述。 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的核查過程中無未覆蓋的問題或特別需要說明的問題。 | ||||||||
核查組長 | 田利君 | 簽名 | 日期 | 2020.4.6 | ||||
核查組成員 | 高婷 | |||||||
技術評審人 | 武小剛 | 簽名 | 日期 | 2020.4.7 | ||||
批準人 | 高陽 | 簽名 | 日期 | 2020.4.7 | ||||
目 錄
2.4 核查報告編寫及內部技術復核............................................................................. 8
3.3.1 化石燃料燃燒CO2排放............................................................................ 19
3.3.2 工業生產過程CO2排放............................................................................ 20
3.3.3 企業凈購入電力和熱力隱含的CO2排放.................................................... 20
3.4.1 活動數據及來源的核查............................................................................. 20
3.4.2 排放因子和計算系數數據及來源的核查.................................................... 24
3.4.3 法人邊界排放量的核查............................................................................. 25
3.4.4 配額分配相關補充數據的核查.................................................................. 26
3.5 質量保證和文件存檔的核查............................................................................... 26
4.1 排放報告與核算指南以及備案的監測計劃的符合性............................................ 28
4.2.1 企業法人邊界的排放量**...................................................................... 28
4.2.2 補充數據表填報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 28
4.3 排放量存在異常波動的原因說明........................................................................ 29
4.4 核查過程中未覆蓋的問題或者需要特別說明的問題描述..................................... 29
附件2:對今后核算活動的建議............................................................................... 31
**章 概述
1.1 核查目的
根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第17號令,以下簡稱《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組織開展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工作的通知》(發改氣候〔2014〕63號)、《國家****印發關于切實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重點工作的通知》(發改辦氣候〔2016〕57號)等文件要求,為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中的配額分配方案提供支撐,北京耀陽高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以下統稱“北京耀陽”)受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對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統稱“受核查方”)2019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報告進行核查。
此次核查目的包括:
-確認受核查方提供的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及其支持文件是否是完整可信,是否符合《機械設備制造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的要求;
-確認受核查方溫室氣體排放監測設備是否已經到位、測量程序是否符合《機械設備制造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及相應的國家要求;
-根據《機械設備制造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的要求,對記錄和存儲的數據進行評審,確認數據及計算結果是否真實、可靠、正確。
1.2 核查范圍
本次核查范圍包括:
- 受核查方2019年度在企業運營邊界內的二氧化碳排放,即河南省駐馬店市汝南縣產業集聚區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核查內容主要包括:
(1)化石燃料燃燒CO2排放;
(2)工業生產過程CO2排放;
(3)凈購入電力產生的CO2排放。
1.3 核查準則
-《機械設備制造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核算指南”);
-《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第三方核查參考指南》;
-《碳排放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7號);
-《“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國發[2016]61號);
-《國家MRV問答平臺百問百答-共性/其他行業問題》(2017年版);
-《綜合能耗計算通則》(GB/T2589-2008);
-《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與管理通則》(GB17167-2006);
**章 核查過程和方法
2.1 核查組安排
根據北京耀陽內部核查組人員能力及程序文件的要求,此次核查組由下表所示人員組成。
表2-1 核查組成員表
姓名 | 聯系方式 | 核查工作分工 | 核查中擔任崗位 |
田利君 | 010-64833601 | 1、 重點排放單位基本情況的核查; 2、 核算邊界的核查; 3、 核算方法的核查; 4、 核算數據的核查(包含現場巡視確認活動數據的計量、活動數據的收集等),其中包括活動數據及來源的核查; 5、 核查報告的編寫。 | 核查組長 |
高婷 | 010-64833601 | 1、 核算數據的核查,其中包括排放因子數據及來源的核查、溫室氣體排放量一級配額分配相關補充數據的核查; 2、 質量保證和文件存檔的核查; 3、 核查報告的交叉評審。 | 核查組員 |
武小剛 | 010-64833601 | 主要負責對核查報告的復審工作。 | 技術復審 |
2.2 文件評審
核查組于2020年1月20日收到受核查方提供的《2019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初版)》(以下簡稱“《排放報告(初版)》”),并于2020年1月21日對該報告進行了文件評審,同時經過現場的文件評審,具體核查支持性材料見附件3,同時核查組通過文件評審確定以下內容:
1、初始排放報告中企業的組織邊界、運行邊界、排放源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2、查看受核查方提供的支持性材料、確定活動數據和排放因子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準確性;
3、核實數據產生、傳遞、匯總和報告過程,評審被核查方是否根據內部質量控制程序的要求,對企業能源消耗、原材料消耗、產品產量等建立了臺賬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和人員定期記錄相關數據。
4、核證受核查方排放量的核算方法、核算過程是否依據《核算指南》要求進行;
5、現場查看企業的實際排放設備和計量器具的配備,是否與排放報告中描述一致;
6、通過對計量器具校驗報告等的核查,確認受核查方的計量器具是否依據國家相關標準要求進行定期校驗,用以判斷其計量數據的準確性;
7、核證受核查方是否制定了相應的質量保證和文件存檔制度。
2.3 現場核查
核查組成員于2020年3月30日對受核查方溫室氣體排放情況進行現場核查。
在現場核查過程中,核查組優先召開啟動會議,向企業介紹此次的核查計劃、核查目的、內容和方法、對企業相關人員進行監測計劃的培訓,同時對文件評審中不符合項進行溝通,并了解和確定受核查方的組織邊界;然后核查組安排一名核查組成員去生產現場進行查看主要耗能設備和計量器具,了解企業工藝流程和監測計劃執行的情況;其他核查組成員對負責相關工作的人員進行訪談,查閱相關文件、資料、數據,并進行資料的審查和計算,之后對活動數據進行交叉核查;**核查組在內部討論之后,召開末次會議,并給出核查發現及核查結論?,F場核查的主要內容見下表:
表2-2現場訪問內容
時間 | 核查工作 | 核查地點及核查參與部門 | 參與人員/職務/聯絡方式 | 核查內容 |
3月30日 | 啟動會議 了解組織邊界、運行邊界,文審不符合確認 | 會議室/ 辦公室 財務部 | 年華陽 | -介紹核查計劃; -對文件評審不符合項進行溝通; -要求相關部門配合核查工作; -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平面邊界圖; -工藝流程圖、組織機構圖、企業基本信息; -主要用能設備清單; -固定資產租賃、轉讓記錄; -能源計量網絡圖。 |
3月30日 | 現場核查 查看生產運營系統,檢查活動數據相關計量器具、核實設備檢定結果 | 生產車間/ 辦公室 財務部 | 年華陽 | -走訪生產現場、對生產運營系統、主要排放源及排放設施進行查看并作記錄或現場照片; -查看監測設備及其相關監測記錄,監測設備的維護和校驗情況。 -按照抽樣計劃進行現場核查。 |
3月30日 | 資料核查 收集、審閱和復印相關文件、記錄及臺賬;排放因子數據相關證明文件 | 會議室/ 辦公室 財務部 | 年華陽 | -企業能源統計報表等資料核查和收集; -核算方法、排放因子及碳排放計算的核查; -監測計劃的制定及執行情況; -核查內部質量控制及文件存檔。 |
3月30日 | 資料抽查 對原始**、生產報表等資料進行抽樣,驗證被核查單位提供的數據和信息 | 會議室/ 辦公室 財務部 | 年華陽 | -與碳排放相關物料和能源消費臺賬或生產記錄; -與碳排放相關物料和能源消費結算憑證(如購銷單、**); |
3月30日 | 總結會議 雙方確認需事后提交的資料清單、核查發現、排放報告需要修改的內容,并對核查工作進行總結 | 會議室/ 辦公室 財務部 | 年華陽 | -與被核查方確認企業需要提交的資料清單; -將核查過程中發現的不符合項,并確定整改時間; -確定修改后的較終版《排放報告提交時間》; -確定較終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
2.4 核查報告編寫及內部技術復核
依據《機械設備制造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結合文件評審和現場核查的綜合結果對受核查方編制核查報告。核查組于2020年3月30日對受核查方進行現場核查,向受核查方開具了0個不符合項,并確認全部不符合項關閉之后,核查組完成核查報告。
根據北京耀陽內部管理程序,本核查報告于2020年4月7日提交給技術復核人員根據北京耀陽工作程序執行報告復核,待技術復核無誤后提交給項目負責人批準。
第三章 核查發現
3.1基本情況的核查
3.1.1 基本信息
核查組對《排放報告(初版)》中的企業基本信息進行了核查,通過查閱受核查方的《營業執照》等相關信息,并與受核查方代表進行交流訪談,確認如下信息:
- 受核查方名稱: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17275776285807
- 所屬行業領域及行業代碼:C3770助動車制造
- 實際地理位置見下圖3.1:河南省駐馬店市汝南縣產業集聚區
- 成立時間:2011年
- 單位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 在崗職工總數:860
- 法定代表人:吳賢生
- 排放報告聯系人:年華陽
- 主要用能種類:天然氣、電力、二氧化碳氣等
- 受核查方的組織機構見下圖3.2,企業為**一級**法人單位。
圖3.1地理位置圖
圖3.2組織機構圖
3.1.2 主要生產運營系統
3.1.2.1生產工藝流程
公司電動兩輪車以及電動三輪車主要生產車身、車架,底盤、車輪等,然后與其他外購配件進行總裝,生產工序包括機械加工、涂裝、總裝、檢測等??偣に嚵鞒虉D如下:
受核查方主要流程如下:
(1)機械加工工藝流程
機加工工序鋼材主要通過剪切、沖壓拉伸、鉆孔、焊接、車銑、拋丸工序。拋丸工序制成機加工半成品,拋丸主要是去除鋼材表面的銹,提高后面工藝漆膜與工作的附著力和整個涂層系統的耐腐蝕能力,然后自動進入電鍍車間。塑料通過剪切、沖壓、鉆孔,不需要進行焊接和拋丸工序,直接進入涂裝噴漆車間。機加工生產工藝流程圖如下:
(2)電泳線工藝流程
電泳線主要用于金屬工件的涂裝,主要工藝如下:
①預脫脂、脫脂
金屬部件先進行預脫脂、脫脂,即用預脫脂即脫脂(**、Na2CO3)溶去工件等表面上的油脂,此工序中,預脫脂槽平時不排放,每半月左右倒槽一次,廢液排放量約1.2m3/次,28.8m3/a;脫脂槽平時不排放,每半月左右倒槽一次,則脫脂廢液排放量約3m3/次,72m3/a。
②水洗
脫脂后進行3遍水洗,水每天排放,水洗12m3個,廢水排放量為36m/3d,1080m3/a。
③陶化
采用陶化(硅烷化)工藝,常溫進行,保用無磷的有機硅烷液,濾液重復使用、陶化的作用為在工件表面生成一層穩定的不溶性的皮膜層,可以提高層的腐蝕性、提高涂層的附著力、為后序電泳提供潔凈的表面等。陶化槽平時不排放,每半月左右倒槽一次,則陶化廢液排放量約2.6m3/次,624m3/a。
④純水洗
陶化后進行3遍純水洗,水每天排放,水洗槽12m3/個,廢水放量為36m3/d ,1080m3/a 。
⑤電泳
生產過程中使用純水:電泳漆4:1的比例進行電泳液配置,電泳32m3,電泳液循環使用,定期添加電泳液,不排放。采用水性電泳漆,主要成分為固體份18%、乙二即乙歴149%、水689% 。
⑥UF1、UF2、純水洗
電泳后工件清洗采用2通超濾洗(UF),回收工件上多余的電泳漆,UF水槽為lm3個,超濾水經過超濾回收裝置將超濾水和電泳讀分離,處理后的超濾水國用超濾裝置回收的電泳漆回用于電泳槽。因此,超濾過程不排放廢水,2遍超濾洗后在經過1遍純水洗,純水洗產生的廢水每天排放,純水槽1.2m3,廢水排放量為12m3/d,390m3/a,電泳漆超濾是電泳涂裝線中不可缺少的關鍵配套設備,它的作用主要為:
a.回收由工件表面沖洗下來的電泳漆,避免由于帶有讀的廢水排放而造成的環境污染;
b.回收后的電泳漆再利用,可使企業節約30%的電泳漆讀購置費;
c裝置新生產的超濾水為電泳槽工件提供沖洗用水,可形成閉路循環水沖洗系統。
⑦烘干固化
為保證工件的質量,電泳水洗后需要烘干,使電泳漆牢固的附著在工件上。烘干固化采用天然氣熱風間接加熱烘干。烘干固化溫度在190-230℃,電泳漆采用水性電泳漆,電泳漆中含有少量乙二醇**,在干過程中、水分以及乙二醇**會揮發出米,產生有機廢氣。另外天然氣燃燒過程或產生燃燒廢氣,主要為煙塵,SO2、NOx。烘干后的電泳工件進入電泳成品區存放。
電泳線生產工藝流程圖如下:
(3)噴漆線生產工藝流程
噴該涂裝線主要用于塑料工件的涂裝,主要工藝見下:
①噴涂
塑料工件采用手工擦拭表面的灰塵以及油污,然后采用水簾噴漆房噴漆、水由噴漆房正面自上而下流動,人工手持噴**進行噴漆,噴漆過程產生的漆霧以及有機廢氣通過水簾的過程可以大大降低,穿過水簾的漆霧以及有機廢氣經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排放。車間設置34個水簾式噴漆房,噴漆包括底漆、面漆和清漆,一般對質量要求不高的工件采用噴面漆以及清漆,噴漆后進入噴漆固化烘干室烘干。噴漆水簾廢水0.3m3/槽,平時不排放循環使用,每3月左右倒槽一次,則噴漆水簾廢水排放量約10.2m3/次,40.8m3/a 。
②噴漆固化烘干
車間設置64個噴漆固化烘干室,采用蒸汽間接加熱的方式。底漆烘干后,噴面漆,面漆烘干后噴清漆,清漆烘干后進入總裝車間。固化烘干過程產有機廢氣。蒸汽來自于天然氣蒸汽鍋爐,蒸汽量2th,每天運行8小時,天然燃燒過程產生廢氣。鍋爐利用純水,純水采用純水機制備,制備工藝與C2車間相同,新鮮水經石英砂、活性炭過濾后,經膜過濾,純水制備率75%,純水制備產的濃水排入廠內污水處理系統。
噴工序主要工藝如下:
(4)總裝車間工藝流程
總車間包括A1、B1以及D1車間,目前A1車間設有4條電動兩輪車總裝線,B1車間設有3條電動車總裝線,D1車間設有1條電動三輪車總裝線。每個車間設有檢測線一條,總裝后進行檢測,合格包裝入庫,不合格的重新組裝。
組裝工藝流程如下:
3.2.2.2主要耗能設備清單
表3-1主要耗能設備清單
序號 | 使用部門 | 設備名稱 | 額定功率kw | 數量 |
1 | 整車事業部 | 空壓機 | 45 | 2 |
2 | 涂裝裝配 | 廢氣處理設備 | 185 | 1 |
3 | 涂裝裝配 | 面漆線 | 78 | 2 |
4 | 涂裝裝配 | 空壓機 | 55 | 1 |
5 | 車架事業部 | 四柱液壓機 | 22 | 1 |
6 | 車架事業部 | 螺桿式空壓機 | 22 | 1 |
7 | 注塑事業部 | MA21000注塑機 | 133.3 | 2 |
8 | 注塑事業部 | MA13000注塑機 | 104 | 5 |
表3-2主要計量器具清單
項 目 | 進出用能單位 | 進出主要次級 用能單位 | 其它 | ||||||||||
序 號 | 能源計量 類別 | 應裝數 | 實裝數 | 配備率% | 完好率% | 應裝數 | 實裝數 | 配備率% | 完好率% | 應裝數 | 實裝數 | 配備率% | 完 好 率 % |
1 | 電 力 | 1 | 1 | 100 | 100 | 8 | 8 | 100 | 100 | 14 | 14 | 100 | 100 |
2 | 天然氣 | 2 | 2 | 100 | 1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 | 合 計 | 3 | 3 | 100 | 100 | 8 | 8 | 100 | 100 | 9 | 9 | 100 | 100 |
受核查方主要耗能設備和相關計量器具的配備與管理符合《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與管理通則》(GB17167-2006)要求。
3.1.3 主營產品生產情況
受核查方主營產品產量信息如下表所示:
表3-3 主營產品產量信息
主要產品名稱 | 年產量(輛) |
電動兩輪摩托車,電動三輪摩托車,電動自行車 | 251297 |
3.1.4經營情況
核查組對《排放報告》中的企業經營信息進行了核查,通過查閱復核被核查方《能源購進、消費與庫存》、《工業產銷總值及主要產品產量》、《工業企業成本費用表》、《財務狀況表》等,并與被核查方代表進行了交流訪談,核查組確認被核查方2019年度的經營情況如下:
名稱 | 計量單位 | 2019年 |
工業總產值 | 萬元 | 35152.54 |
在崗職工人數 | 人 | 860 |
綜合能耗 | 噸標煤 | 1064.11 |
核查組查閱了《排放報告(初版)》中的企業基本信息,確認其填報信息與實際情況相符,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3.2 核算邊界的核查
3.2.1 企業邊界
通過文件評審,以及現場核查過程中查閱相關資料、與受核查方代表訪談等方式,核查組確認受核查方為**法人,受核查方地理邊界為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濱海工業區東二路。具體**圖見下圖3.3。
企業邊界為受核查方所控制的所有直接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以及直接為生產服務的附屬生產系統,生產系統包括:車架事業部、五金事業部、涂裝事業部、電機事業部等;輔助生產系統包括有空壓機、零部件倉庫、售后倉庫、成品倉庫等,附屬生產系統包括辦公樓、食堂等。具體**見下圖。
圖3.3平面**圖
綜上所述,核查組確認企業核算邊界與上年度保持一致,《排放報告(初版)》的核算邊界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3.2.2 排放源和能源種類
通過文件評審及現場訪問過程中查閱相關資料、與受核查方代表訪談,核查組確認核算邊界內的排放源及氣體種類如下表所示。
表3-4主要排放源信息
排放種類 | 能源品種 | 排放設施 | 地理位置 | 備注 |
化石燃料燃燒 | 天然氣 | 鍋爐、干燥室 | 廠區內 | |
工業生產過程排放 | 二氧化碳焊接保護氣 | 二氧化碳氣罐 | 廠區內 | |
凈購入電力 | 電力 | 用電設備 | 廠內 |
注1:經現場核查,化石燃料還有汽油用于公務車、柴油用于叉車,由經驗值估算占總排放量<1%,且統計不完善,故僅識別不量化。
綜上所述,受核查方的排放源和能源種類與上一年度保持一致。核查組確認受核查方排放源識別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3.3 核算方法的核查
核查組現場核查確認溫室氣體排放采用如下核算方法:
E=ECO2-燃燒 +E CO2-過程+ E CO2-凈電 (1)
其中:
E 報告主體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單位為噸CO2當量(tCO2e);
ECO2-燃燒 報告主體化石燃料燃燒CO2排放;
RCO2-過程 報告主體的生產過程CO2排放;
ECO2-凈電 報告主體凈購入電力隱含的CO2排放。
3.3.1 化石燃料燃燒CO2排放
受核查方化石燃料燃料燃燒產生的排放采用《核算指南》中的如下核算方法:
(1)
其中:
ECO2-燃燒 報告主體化石燃料燃燒的CO2排放量(tCO2);
i 化石燃料的種類
ADi 化石燃料品種i明確用作燃料燃燒的消費量(t、萬Nm3);
CCi 化石燃料i的含碳量(tC/t、tC/萬Nm3);
OFi 化石燃料i的碳氧化率,單位為%。
綜上所述,核查組確認受核查方《排放報告》中使用的核算方法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3.3.2 工業生產過程CO2排放
E CO2-過程=ETD + EWD (2)
其中:
E CO2-過程 為碳酸鹽使用過程產生的CO2排放量,單位為噸CO2;
ETD 電氣與制冷設備生產的過程排放,tCO2e;
EWD CO2作為保護氣的焊接過程造成的排放,tCO2e
綜上所述,核查組確認受核查方《排放報告》中使用的核算方法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3.3.3 企業凈購入電力隱含的CO2排放
(3)
其中:
ECO2-凈電 企業凈購入的電力隱含的CO2排放量(tCO2);
AD電力 企業凈購入的電力消費量,單位為MWh;
EF電力 電力供應的CO2排放因子,單位為tCO2/ MWh;
綜上所述,核查組確認受核查方《排放報告》中使用的核算方法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3.4 核算數據的核查
3.4.1 活動數據及來源的核查
3.4.1.1 燃料燃燒活動數據
核查過程描述 | ||
數據名稱 | 天然氣 | |
排放源類型 | 化石燃料燃燒 | |
排放設施 | 鍋爐、干燥室 | |
排放源所屬部門及地點 | 涂裝事業部、五金事業部 | |
數值 | 填報數據:24.9826 | 核查數據:24.9826 |
單位 | 萬m3 | |
填報數據來源 | 《2019年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能源費用和產量產值統計表》 | |
監測方法 | 由供方進行監測 | |
監測頻次 | 每月收到天然氣**時 | |
監測設備維護 | 由供方維護 | |
記錄頻次 | 每月記錄一次 | |
數據缺失處理 | 無 | |
抽樣檢查 | 查看全部天然氣購入** | |
交叉核對 | (1)受核查方《2019年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能源費用和產量產值統計表》中天然氣數據來源于天然氣**,核對全年天然氣**,得到全年天然氣用量為24.9826萬m3,與填報數據偏差為0,一致; (2)核對受核查方上報**的《能源購進消費與庫存》記錄,得到天然氣使用量為24.9826萬m3,與填報數據一致。較終采信《2019年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能源費用和產量產值統計表》中天然氣數據作為核查數據。 | |
核查結論 | 《排放報告(初版)》填報數據正確 |
表3-9 核查確認的天然氣消耗量
月份 | 天然氣(萬m3) | |
三輪 | 兩輪 | |
1 | 8,483 | 18,605 |
2 | 3,426 | |
3 | 13,355 | 15,474 |
4 | 9,987 | 9,187 |
5 | 5,157 | 4,687 |
6 | 7,797 | 8,735 |
7 | 6,177 | 5,341 |
8 | 6,392 | 7,567 |
9 | 11,801 | 13,944 |
10 | 9,842 | 19,549 |
11 | 8,999 | 12,104 |
12 | 9,932 | 33,285 |
總計(萬m3) | 97922 | 151904 |
3.4.1.2 工業生產過程活動數據
核查過程描述 | ||
數據名稱 | 二氧化碳保護氣 | |
排放源類型 | 工業生產過程排放 | |
排放設施 | 氣罐 | |
排放源所屬部門及地點 | 五金車間 | |
數值 | 填報數據:712.88 | 核查數據:712.88 |
單位 | t | |
填報數據來源 | 《2019年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能源消耗和產量產值統計表》 | |
監測方法 | 每月購買的氣罐量不定期記錄 | |
監測頻次 | 連續監測 | |
記錄頻次 | 每月記錄 | |
監測設備維護 | 流量計由設備科負責維護 | |
數據缺失處理 | 本報告期內無數據缺失 | |
抽樣檢查(如有) | 100%核查 | |
交叉核對 | (1)受核查方填報數據來源于《2019年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能源消耗和產量產值統計表》,表中數據為**數據,核查組核對了初始填報數據與《**清單》中數據,數據完全一致無偏差,均為712.88t。 (2)核查組進一步將1-12月**原件與《2019年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能源消耗和產量產值統計表》中數據進行對比,發現數據完全一致。故核查組認為《《2019年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能源消耗和產量產值統計表》中電力數據真實可信。 | |
核查結論 | 《排放報告》填報數據正確 |
3.4.1.3 凈購入電力消耗量
核查過程描述 | ||
數據名稱 | 電力 | |
排放源類型 | 凈購入電力排放 | |
排放設施 | 用電設備 | |
排放源所屬部門及地點 | 生產車間 | |
數值 | 填報數據:5509.573 | 核查數據:5509.573 |
單位 | MWh | |
填報數據來源 | 《2019年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能源消耗和產量產值統計表》 | |
監測方法 | 公司進出用能單位電表準確度為0.5S,電能表的準確度符合GB 17167- 2006《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 | |
監測頻次 | 連續監測 | |
記錄頻次 | 每月抄表記錄并開具** | |
監測設備維護 | 電能表由供電公司定期校準維護 | |
數據缺失處理 | 本報告期內無數據缺失 | |
抽樣檢查(如有) | 100%核查 | |
交叉核對 | (3)受核查方填報數據來源于《2019年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能源消耗和產量產值統計表》,表中數據為**數據,核查組核對了初始填報數據與《電力**清單》中電力**數據,數據完全一致無偏差,均為5509.573MWh。 (4)核查組進一步將1-12月電力**原件與《2019年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能源消耗和產量產值統計表》中電力數據進行對比,發現數據完全一致。故核查組認為《《2019年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能源消耗和產量產值統計表》中電力數據真實可信。 (5)交叉核對數據來自《能源購進、消費與庫存》,核查組累加了《能源購進、消費與庫存》中全年電力消耗量為550.9573萬kWh,與《2019年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能源費用和產量產值統計表》中電力數據一致。 | |
核查結論 | 《排放報告》填報數據正確 |
表3-5 核查確認的凈購入電力
月份 | 凈購入電力(kWh) |
1 | 494924 |
2 | 317988 |
3 | 152244 |
4 | 400364 |
5 | 418478 |
6 | 226010 |
7 | 335364 |
8 | 436033 |
9 | 688418 |
10 | 692173 |
11 | 1096659 |
12 | 250918 |
合計(MWh) | 5509.573 |
綜上所述,通過文件評審和現場核查,核查組確認《排放報告》中活動水平數據及來源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3.4.2 排放因子和計算系數數據及來源的核查
3.4.2.1天然氣低位發熱量
受核查方未對天然氣低位發熱量進行內部或者第三方檢測,因此核查組選用《核算指南》缺省值作為核查數據。
參數名稱 | 天然氣低位發熱量 | |
數值 | 填報數據(GJ/萬Nm3) | 核查數據(GJ/萬Nm3) |
389.31 | 389.31 | |
數據來源 | 《機械設備制造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 | |
核查結論 | 《排放報告(初版)》填報數據正確 |
3.4.2.2天然氣單位熱值含碳量、碳氧化率
受核查方未對天然氣單位熱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進行內部或者第三方檢測,因此核查組選用《核算指南》缺省值作為核查數據。
參數名稱 | 天然氣單位熱值含碳量 | |
數值 | 填報數據(tC/GJ) | 核查數據(tC/GJ) |
0.0153 | 0.0153 | |
參數名稱 | 天然氣碳氧化率 | |
數值 | 填報數據(%) | 核查數據(%) |
99 | 99 | |
數據來源 | 《機械設備制造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 | |
核查結論 | 《排放報告》填報數據正確 |
3.4.2.3凈購入電力的排放因子
參數名稱 | 電力的排放因子 | |
數值 | 填報數據(tCO2/MWh) | 核查數據(tCO2/MWh) |
0.5257 | 0.5257 | |
數據來源 | 《2012年中國區域電網基準線排放因子》華中區域電網排放因子 | |
核查結論 | 受核查方電力的排放因子來源于2012年華東區域電網排放因子,經現場核查確認受核查方使用數據符合指南要求。 |
綜上所述,通過文件評審和現場訪問,核查組確認《排放報告》中的排放因子和計算系數數據及其來源合理、可信,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3.4.3 法人邊界排放量的核查
根據上述確認的活動水平數據及排放因子,核查組重新計算了受核查方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結果如下:
3.4.3.1燃料燃燒排放
表3-15核查確認的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
種類 | 消耗量 (萬Nm3或t) | 低位熱值 (GJ/萬Nm3或GJ/t) | 含碳量(tC/GJ) | 碳氧化率(%) | 折算因子 | 排放量(tCO2) |
A | B | C | D | E | F=A*B*C*D*E | |
天然氣 | 24.9826 | 389.31 | 0.0153 | 99 | 44/12 | 540.66 |
3.4.3.2工業生產過程排放
種類 | 消耗量t |
二氧化碳保護氣 | 712.88 |
工業生產過程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 | 712.88 |
3.4.3.3 凈購入電力和熱力消費引起的CO2排放
表3-6核查確認的凈購入電力和熱力消費引起的CO2排放量
類型 | 凈購入量 | 購入量 | 外供量 | CO2排放因子 | 排放量(tCO2) |
電力 | 5509.573 | 5509.573 | 0 | 0.5257 | 2896.3825 |
凈購入電力消費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 | 2896.3825 |
3.4.3.4 溫室氣體排放量匯總
表3-7核查確認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
源類別 | 排放量(t) | 核查溫室氣體排放量(tCO2e) |
化石燃料燃燒CO2排放量 | 540.66 | 540.66 |
工業生產過程產生的CO2排放量 | 712.88 | 712.88 |
企業凈購入電力隱含的CO2排放 | 2896.3825 | 2896.3825 |
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總量(tCO2e) | 不包括凈購入電力和熱力隱含的CO2排放 | 1253.54 |
包括凈購入電力和熱力隱含的CO2排放 | 4149.9225 |
綜上所述,核查組通過重新核算,確認受核查方二氧化碳排放量,受核查方認可核查數據為《排放報告》填報數據。
3.4.4 配額分配相關補充數據的核查
據現場核查確認,受核查方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所屬行業為塑料人造革、合成革(2925),不在“71號文”要求填寫《補充數據表》的行業范圍內,故不涉及對配額分配相關補充數據的核查。
3.5 質量保證和文件存檔的核查
核查組成員通過文件評審、現場查看相關資料,確認受核查方在質量保證和文件存檔方面所做的具體工作如下:
(1)受核查方在辦公室設專人負責溫室氣體排放的核算與報告。核查組詢問了負責人,確認以上信息屬實。
(2)受核查方根據內部質量控制程序的要求,制定了《工業產銷總值及主要產品產量表》、《能源購進、消費、庫存量臺賬》,定期記錄其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核查組查閱了以上文件,確認其數據與實際情況一致。
(3)受核查方制定了《統計管理辦法》、《碳排放交易管理規定》等內部質量控制程序,負責人根據其要求將所有文件保存歸檔。核查組現場查閱了企業歷年溫室氣體排放的歸檔文件,確認負責人按照程序要求執行。
(4)根據《統計管理辦法》等內部質量控制程序,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由辦公室負責起草并由辦公室負責人校驗審核,核查組通過現場訪問確認受核查方已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3.6 其他核查發現
無。
第四章 核查結論
4.1 排放報告與核算指南以及備案的監測計劃的符合性
基于文件評審和現場訪問,在所有不符合項關閉之后,核查小組確認:
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的排放報告與核算方法符合《機械設備制造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的要求;
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未納入碳交易核查序列內,暫未對監測計劃進行備案。故不涉及排放報告與已備案監測計劃符合性的核查。
4.2 排放量**
4.2.1 企業法人邊界的排放量**
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按照核算指南核算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只涉及二氧化碳一種氣體,其中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為540.66tCO2e,工業生產過程產生的排放為712.88tCO2e,凈購入電力消費引起的排放量為2896.3825tCO2e。排放總量為4149.9225tCO2e。
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核查確認的排放量如下:
源類別 | 排放量(t) | 核查溫室氣體排放量(tCO2e) |
化石燃料燃燒CO2排放量 | 540.66 | 540.66 |
工業生產過程CO2排放量 | 712.88 | 712.88 |
企業凈購入電力隱含的CO2排放 | 2896.3825 | 2896.3825 |
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總量(tCO2e) | 不包括凈購入電力和熱力隱含的CO2排放 | 1253.54 |
包括凈購入電力和熱力隱含的CO2排放 | 4149.9225 |
4.2.2 補充數據表填報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
據現場核查確認,受核查方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所屬行業為助動車制造(行業代碼3770),不在“71號文”要求填寫《補充數據表》的行業范圍內,故不涉及對配額分配相關補充數據的核查。
4.3 排放量存在異常波動的原因說明
不存在異常波動。
4.4 核查過程中未覆蓋的問題或者需要特別說明的問題描述
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的核查過程中無未覆蓋的問題或特別需要說明的問題。
第五章 附件
附件1:不符合清單
序號 | 不符合項描述 | 重點排放單位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 核查結論 |
附件2:對今后核算活動的建議
序號 | 建議 |
1 | 受核查方應建立完善內部溫室氣體排放監測體系,制定相關活動水平及參數的監測計劃,加強對溫室氣體排放的監測。 |
2 | 受核查方應制定計量器具的定期校準檢定計劃,按照相關規定對所有計量器具定期進行檢定或校準。 |
3 | 應加強對內部數據審核,確保今后年份活動數據口徑與本報告保持一致。 |
附件3:支持性文件清單
序號 | 資料名稱 |
1 | 簽到表 |
2 | 公正性規避說明 |
3 | 保密協議 |
4 | 營業執照 |
5 | 組織機構圖 |
6 | 廠區平面圖 |
7 | 工藝流程圖 |
8 | 主要耗能設備清單 |
9 | 財務狀況表 |
10 | 工業企業成本費用表 |
11 | 工業產銷總值及主要產品產量 |
12 | 能源購進、消費與庫存表 |
13 | 2019年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能源消耗和產量產值統計表 |
14 | 能源消耗部分** |